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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胜诉率为何反差巨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6:27 华商网-华商报

  11月16日《燕赵都市报》报道,河北省大名县法院从去年10月份开始对行政诉讼审理全面“提速”,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判决47件“民告官”案,件件都当庭宣判,行政机关败诉率达到80%以上。这些案件没有一起被上级法院改判,没有一起引起当事人上访。

  在现有体制下,“民告官”是一类特殊的案件———因为无论公民权利还是企业权利,当前都还有很多受制于行政权力的方面,因此在人们要告“官”时一般是非常慎重的:很多人其实“不敢告”,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所说的那样,我国当前“告到法院的相当一部分是执法行为极为恶劣的案子……我国大多数公民仍然是能忍就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上法庭”。

  勿庸讳言,两个胜诉率巨大的反差是对当前的法治环境建设的一个警告、提出了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但也同时示范出了一个可能的解决办法。也许不得不承认,当前一些行政机关以权抗法、以权扰法的行为还多有存在———据报道,大名县法院其实也经常遇到这种问题,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曾有行政单位的领导打电话给法院请求关照,“千万不要败诉”。为解决这个问题,该法院采用了对行政诉讼审理全面“提速”的办法:案件一旦起诉,便要求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当天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庭前进行证据交换,使庭审时间大大缩短。于是即使“招呼”打来,也早已经“生米成了熟饭”。当然,审理“提速”也只能算是一种权宜之计,但这一“权宜”,便暴露、对比出如此的问题,也实在是当下法治环境的尴尬。

  其实,就在这种尴尬形成之前,只从人们对待此类诉讼的态度上,很多问题便已经昭然若揭:如近期很多媒体报道了今年以来“民告官”案件数量增加、类型更多样化、原告的胜诉率有所上升等“三个变化”。笔者注意到,对此很多报道以及相关的评论基本上是一种很欣快、很肯定的语气,希望“民告官”多些发生,且希望“民”方多多胜诉。这种“不重案情重对象”的倾向带有浓烈的主观性,笔者认为,这种似乎有悖正常逻辑的大众心理,足以反映出一定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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