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级干部受贿62万 原北京化工集团总会计师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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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7:26 新华网 | ||
起诉书指控王伦道的犯罪事实有两起:第一起是2000年5月,他在明知其下属薛秀娟在管理北化集团保险账户期间,私自使用该账户中的公款,在薛办理停薪留职后,仍让其管理该账户,并接受薛秀娟请托,将北京市朝阳区双桥的两栋楼房,介绍给北化集团下属企业北京北搪化工设备厂,为此他收受薛秀娟给予的好处费共计45万元。第二起是2000年1月至2003年6月,他在担任北京北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负责“华腾园住宅小区”项目开发、建设的职务便利,为建筑单位中建一局华江建设有限公司、光大国际建设总公司、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四公司承建该项目及施工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7万元。 对这两项指控,王伦道认为是朋友之间的交往,而不是受贿。 11月11日,薛秀娟已经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挪用资金四项罪名在二中院受审。来自公诉人的证据表明,薛秀娟被立案侦查后,主动交代了给王伦道送存折的事,还称王伦道从没拒绝收下酬劳,甚至嘱咐她:谨慎点,别出事。 经过昨天的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程婕)(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