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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怀恨杀后夫 饶平一男子被潮州中院终审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1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谭林 通讯员陶维强)饶平县一男子因前妻与其离婚后另又结婚,而对前妻及其后夫怀恨在心,竟持凶器将前妻的现任丈夫杀死。近日,潮州市中院对该男子进行终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该男子被依法执行枪决。

  该男子名叫詹德宿,现年39岁。詹自1985年与赖某结婚,并先后生育有三个儿子。2003年8月19日,赖某以詹德宿不务正业、经常赌博、打骂自己为由将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詹则在法庭上提出赖某与刘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经法院调解,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后,赖某于2003年11月12日与刘某结婚。詹德宿对刘、赖二人怀恨在心,数次前往刘某家纠缠阻挠。2004年2月16日上午8时,詹德宿再次来到刘某家叫嚷着要与刘某做最后了结,并让刘某在家等他,自己则驾车到九村供销社五金店购买了一把剪刀放在身上。后詹回到刘某家门口,刘某不让詹进入家中,二人引起争吵。詹德宿掏出剪刀朝刘某胸部猛刺了一刀,后又刺中刘的左臂,周围群众见状将其拉开。詹德宿随即逃离现场,当晚被警方抓获。刘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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