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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12年的妻子查无此人 虚名丈夫难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45 新华网

  新会区市民冯成(化名)经人介绍喜结姻缘。婚后一个月,他的妻子以办理户口迁移为名回娘家,结果有去无回。痴情丈夫苦等12年,最终醒悟妻子不可能再回来了,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却被告知与自己结婚12年的妻子竟是“假”的。姓名是假的,身份资料是假的,冯成娶回的妻子其实“查无此人”。由于没办法提供“妻子”的真实身份证明,他这个丈夫要遥遥无期当下去。近日,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桩离奇的离婚案。认识数天即闪电结婚

  冯成(1949年出生)是新会区三江镇人。12年前,30岁出头的他因家境不太好一直单身,家人心急之余到处托人替其寻觅对象。1992年7月,经热心人介绍,冯成认识了外省籍女子黄某。黄某比冯成小10岁。两人见面后,冯成看到对方颇有几分姿色,因而在没有深入了解对方家庭详细地址、性格等的前提下,当即就决定娶黄某为妻。他们一家人七凑八凑出黄某要的5000元礼金,心想老大不小的冯成这回有头家了。几天之后,冯成与黄某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摆下酒席宴请亲朋好友。对这来之不易的婚姻,冯成非常珍惜,婚后对黄某体贴入微,呵护有加。妻子离家12载不归

  一个月后,黄某对冯成说她是外地人,在这边没有户口终是不妥,以后生儿育女入户也麻烦,提出要回娘家走一趟,将户口转过来。冯成一想也有道理,便给了她路费让她回娘家办户口迁移。黄某走后,冯成像往常一样干活,遥想着黄某回家后两人继续好好过日子。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黄某竟没有任何消息。冯成一等就是12年。由于当初黄某没有具体说明她的老家在哪里,冯成想寻妻都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他漫无目的地到邻近几个城市寻找,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一年一年过去了,至今黄某还是没有回来。期间,冯成也考虑过重新找个女人结婚算了,但又不舍得就这么了断这段婚姻,再说要重新结婚也要先离婚。冯成就这么一天天等下去。妻子竟然“查无此人”

  时至今年7月份,冯成终于对黄某失去了耐性和信心,加上家人老催其重新结婚,遂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冯成当时想夫妻两人已分居长达12年,法院肯定会判许其离婚,但万万没想到,法院查明的事实却让他瞠目结舌,羞愧难当。

  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法院也要查明其具体姓名、住址等。但法院根据冯成所提供的黄某的个人资料到公安部门一查询,发现黄某不仅姓名是假的,用于登记结婚的其他身份资料也全部都是虚假的。也就是说,冯成等了12年的妻子根本“查无此人”。

  2004年10月31日,因为冯成无法提供黄某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加上黄某下落不明,经法院公告后仍未到庭应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应当有明确的被告,法院最终驳回了冯成的起诉。离不成婚该怎么办?

  婚离不成了,在不能解除原有婚姻前提下,冯成的虚名丈夫还要当下去,他真不知自己该怎么办!记者就此咨询了新会区司法局的梁律师。对这宗离奇的官司,梁律师也表示非常诧异。因为女方不到庭应诉的情况通常很复杂,比如因搬家、改名等原因导致找不到人。梁律师建议冯成再次提出起诉,但是在起诉之前要刊登公告,将女方地址写详细,包括原来登记结婚时的地址以及婚后夫家三江镇的地址。至于能否到当时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寻求其他解决方式,梁律师认为效果不大,因为民政部门的职责只是办理协议离婚,法院才是判决离婚的机关。

  冯成最终能否离婚呢?这在目前还是一个疑问。 (黄健能 黄焜仪)(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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