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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竟拘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10:20 新华网

  江淮晨报讯 (万毅 周煜明)因恋爱不成,便将恋人非法拘禁。铜陵青年李某此举不仅未能留住女友,反而因触犯刑律,入了牢房。

  2002年底,李某与同单位的王某相识相恋。2003年底,两人来到李某老家重庆举办了结婚喜宴,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1月,两人回到铜陵,以夫妻名义开始了同居生活。

  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王某却渐渐开始变心,最终离开了李某,与他人同居。遂于2004年4月5日下午4时许,李某电话约王某吃饭。饭后,李某要求王某到其住处。王某不愿意,李某便强行将她拉上出租车。车开到李某住处,王某下车就跑,李某追上后就用携带的菜刀在王某手臂上砍了一刀。之后,李某带王某去医院处理好伤口,并将王某带回住处,用毛线将王某左手捆在床架上,两脚捆在一起,再用铁丝缠上房门,非法限制王某人身自由达20多个小时。

  次日19时许,铜陵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将王某解救出来。

  李某称,此举是想逼迫王某回心转意。但李某却不知他的行为已触犯刑律。铜陵市郊区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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