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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事业单位用人将公开招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4:4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11月17日电 记者王慧敏报道:从明年开始,新疆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除涉密岗位)都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自治区规定:新录用人员通过公开考试考核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将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人事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聘也可解聘。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守编制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等聘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新录人员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18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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