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广告要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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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5:3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为遏制虚假广告,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工商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我市报纸在发布医药、保健品广告时,提前3天向工商部门提交备查资料。 资料包括: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所发广告设计稿件2份和广告设计稿软盘。同时要填写《医疗、药品广告发布前备案登记表》。工商部门将在接到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备查资料进行核校。 (记者 胡 兰)网络编辑:翁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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