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执行不下来47名民工讨要工资6年没着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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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7:51 新华网 |
6年前,因建教学楼、政府办公楼等基建工程,方城县清河乡政府欠47名农民工42万元工资。6年来,这些民工无数次到乡政府追讨工资。去年4月,他们把清河乡政府告上法庭。如今判决生效已有1年,欠款仍未执行过来。 6年过去,47名农民工非但没要来一分钱,反而付出3万多元的代价。 承诺·一分钱也不会少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方城县采访。一见到记者,民工代表王运来、雷炳成话没出口满眼是泪。 王运来说,1996年开始,他和雷炳成带领45名民工跟着清河乡建筑公司干活。此后的3年里,该公司为乡里的几所中学建教学楼、办公楼共计6栋,又为乡政府建办公大楼、修建政府门前的道路。 “当时的乡领导对建筑公司经理庞俊立说,你们先垫资干吧,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一分都不会少。” 1998年,所有的工程结束了,可是乡政府却没有付款。此时已经欠工程款100多万元,其中欠民工工资42万元。 昨日,已不再担任建筑公司经理的庞俊立告诉记者,因为工程款、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民工不再干活,也无钱进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公司从1998年开始处于倒闭状态。 雷炳成说:“几年要不来钱,我们也想过组织民工去锁教学楼的门,去堵乡政府的门。可是请教律师后,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 “去年4月之前,我们还多次到乡里追要工资,可是乡领导仍一天天推下去,说有钱就给,可是啥时候能有钱呢?”雷炳成说。 维权·民工法庭要说法 多次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2003年4月,王运来代表29名农民工,雷炳成代表16名农民工分别把清河乡政府、第三人清河乡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 方城县法院立即对两起民工追要工资案件进行了立案审理。2003年6月,法庭依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分别作出判决:清河乡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王运来支付欠款15.05万元;向雷炳成支付欠款26.88万元,并分别下发了判决书。 “当时那段时间民工们奔走相告,我们的官司打赢了……”王运来说。想不到,乡政府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又将此案上诉到南阳中级法院,2003年年底,南阳中级法院又作出终审裁定,仍按一审判决执行。在法庭的调解下,清河乡政府的代理人当庭分别与王运来、雷炳成签订了《调解协议》:“清河乡政府分别于2004年4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王运来欠款15.05万元、雷炳成欠款26.88万元。” 追问·血汗钱要打水漂 “我们等呀,等呀,等着乡政府给大家的工资,可是直到今年4月10日,也没有等到一分钱……”说着说着,王运来哭了。 4月10日,万般无奈的王运来等人只好到方城县法院申请对乡政府执行。可是两个月过去了,还没有结果。王运来说:“我们去法院问,负责执行的同志说,清河乡政府没有钱,执行不了。” “我们相信法律,通过法院讨要工资,光诉讼费、路费等花去3万多元,结果还是一场空。难道我们的血汗钱就能成为一张白条?” 法院生效一年多的判决为何现在还不能兑现?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清河乡政府进行了采访。 清河乡乡长杨浩说,目前乡政府还有很多欠款。现在教育经费归县财政统管,费改税之后,乡里的各项收入很有限,根本没有多余的经费偿还这些民工的工钱。 杨乡长还说:“打这场官司前,乡里就知道输定了。现在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可是乡政府外债多,很多财产都被执行查封了。乡里会尽快向县领导汇报,同时计划引资一些项目,获取一些税收后,逐渐还农民的钱。” 在方城县法院,负责执行这两起案件的法警秦向阳说,清河乡乡政府的门面房和车辆已被其他案件查封,因为乡政府要正常开展工作,剩余的一栋办公楼又不能查封拍卖,目前还没有发现清河乡其他的可以执行的财产,一旦发现,立即进行执行。(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