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法出国就业人数达52万,相关部门提出维权措施,切实保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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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7:57 法制日报 |
我国合法出国就业人数达52万 相关部门提出维权措施 本报广西北海11月17日电(记者钟鞍钢)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自《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颁布以来,我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发展迅速;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市场规范初步形成;境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境外就业人员权益得到基本保障。据统计,规定实施至今,全国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从58家增加到332家,增长了5倍。 据有关国际组织的统计,全世界约有1.4亿人在国外从事工作,每年全球劳动人口流动达六千万人左右,而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通过正规渠道流动到国外的劳动力和就业的人数为52.5万人,这种状况与我国人口大国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在会上强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公民赴境外就业的数量不断增多,他们的权益保护问题也日渐突出。由于普通劳动力供大于求,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日趋明显和突出。劳动者之间过分的就业竞争压力,使得他们不得不在职业选择、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问题上降低要求,甚至以牺牲自己某些合法权益为代价。作为境外就业工作的管理机构,直接与广大境外就业人员接触,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担当起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责任。 王东进要求,下一步要努力提高境外就业管理人员能力,做好境外就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一大批适应境外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满足国际市场对外籍劳工的需求;与有关国家加强协商沟通,在条件成熟时,签订双边社会保险协议和双边劳动争议处理协议,切实保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