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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洗澡丢裤子,浴室赔条新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8:4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裴桂宝 记者 周爱明 实习生 李艳)溧水一浴客洗澡结束后发现,装着贵重钱物的裤子被人偷走了,便要求赔偿。但浴室称他没有将贵重钱物交给服务台保管,因此不愿赔偿。

  袁先生称,近日,他来到溧水县城一家浴室洗澡,洗完后发现锁在衣柜里的裤子已不翼而飞,而裤兜里装着一些钱物,包括2580元现金、一部手机以及一张数额为2万元的欠条。袁先生遂找到浴室负责人理论,要求对方赔偿。对此,浴室负责人称,袁先生无法证明他的裤兜里确有这么多财物,而且浴室现场张贴有“贵重物品请放在服务台”的消费提醒,因此,浴室不负责赔偿。双方争执不下,袁先生于是到溧水县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工作人员来到浴室现场发现,袁先生使用过的衣柜完好无损,很可能是小偷提前配好了钥匙进行偷窃,而浴室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察觉,因此浴室负有一定的责任。最后经工商部门调解,浴室负责人为袁先生买了一条新裤子,并赔偿了400元。

  (编辑 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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