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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看照片暗记小偷 记错模样冤枉女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8:47 新华网

  昨天,两名女市民投诉称,她们前天至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易初莲花超市购物时被保安指认是小偷,并告知之前就已拍有照片留底,因此拒绝让她们入内。

  记者昨天来到该超市,值班经理表示从今年3月至10月,该超市价值200多万元的物品被偷走,于是他们想出让保安认准惯偷模样,辨认后禁止入内的内部规定。据称,超市的一般做法是,先让保安在派出所认准小偷们的照片,等他们再次光临超市时,在门口就被拒绝入内。对于2名女顾客的投诉,超市调查证实是值班保安认错人,已向两名顾客道歉,并表示将严厉处罚2名保安。该负责人还表示将马上废除此规定,以免继续误会好人。

  事件始末 两名顾客被认作小偷不让进

  向本报投诉的2名女市民都姓黄,在白云区柯子岭某酒业公司上班。其中一名黄小姐介绍,平日两人经常一起至三元里易初莲花购物。16日下午5时许,两人又一起结伴至该超市购物。可两人走到超市2楼的安检门时,2名超市保安却把2人拦住。一名保安对她们说:你们以前的行为已经被拍照,我们这里不欢迎你们!请你们离开商场。

  两人告诉记者,她们当时听到保安说出这样的话感到很吃惊,连忙问超市保安拍了什么照,为什么不让进入。另外一名保安说,她们俩以前在商场偷过东西,商场已经将2人列为不受欢迎的人了。

  就这样,在超市门口2名保安坚持不让这2名女顾客入内,黄小姐介绍当时许多进出商场的顾客都在旁边站着,不少顾客对她们2人议论纷纷,称原来是2个女小偷!受此不明侮辱,2名女顾客气得毫无办法,只得离开商场。

  黄小姐说,当时她们两人气愤地离开商场后,她忍不住在回家的公交车上就掉下了眼泪。她说,她从小到大受到严格的家教,还受过大学高等教育,从未拿过别人任何一件物品,却无缘无故被超市保安在公共场合指称为是小偷。

  而另一位黄女士则告诉记者,当晚,她回到家中向家人讲述此事后,丈夫气得当时要带自己去找超市评理,让对方拿出证据来,还她一个清白。黄女士还说,因为当时被气急了,没有想到报警和向报社求助。以致前天晚上气得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想着如何向超市讨个公道。

  超市认错 处罚保安赔偿顾客

  据黄女士介绍,昨天上午,她又打电话向该超市防损部进行投诉、并要求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时,接电话的一名女子称,她相信手下(保安)是不会办错事的,他们就是不让一些惯偷进入超市,因为超市是私人的,想让谁进就进,不想让谁进就不让进!随后,黄女士让防损部提供自己在商场偷窃的照片和录像时,接电话的女子就挂断了黄小姐的投诉电话。

  昨天下午,记者接到报料后,和这两名女顾客一起来到位于广花二路的易初莲花。在超市2楼安检门前没有见到指认2人是小偷的2名保安。记者和2名女顾客来到超市的服务中心,一名姓尹的值班经理接待了记者。尹经理表示,保安当时可能是认错人了,冤枉了2名女顾客。最后,值班经理让2名女顾客写下事情经过,表示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如两人所说将向她们道歉,并根据两人要求进行适当的物质赔偿。

  昨天晚上6时许,超市调查后,打电话向2名女顾客表示道歉,据称是前天下午2名保安认错人,超市表示会严厉处罚2名保安。

  规定背后

  半年被偷200万元物品

  据该超市值班尹经理介绍,从今年3月至7月,他们清点发现,超市中被小偷们偷走的物品价值达到200多万元,损失巨大。因为这些小偷盗窃的物品价值一般都在数十元左右,派出所都是教育后就放人。而且由于偷盗方法太多,有的孕妇穿着裙子,在内衣中、丝袜中塞化妆品、奶粉,根本就无法检查也不能搜身。现在,每天可从超市的监控录像中逮住10多名小偷,一般发现后经教育,小偷交出被盗物品就放其走人。

  看照片暗记小偷模样

  当记者提出保安凭什么认准小偷的模样时,尹经理介绍,以前他们多次抓过在超市的小偷送到派出所后,派出所会拍下照片留底。于是,超市保安们就在派出所根据照片认准后等小偷再次光临超市,就拒绝他们入内。

  尹经理说,超市防损部也有规定,如果被盗物品超过公司规定的数目,保安会被扣工资,于是想出让小偷拒绝入内的管理办法。

  曾拒数十小偷入超市

  昨天,记者表示希望超市能提供前天下午保安所称留下的两名女顾客的照片,尹经理介绍,这可能是保安说错话了,超市根本没有权力拍小偷的照片并存底。尹经理称,从10月份实施以来,超市曾经拒绝了数十名惯偷入内,有效地防范超市各种物品被偷窃。

  尹经理介绍这种办法虽好,但出现保安认错人,误将无辜顾客当做小偷后,可能带来更大的麻烦。并当场向记者表示,将马上废除此规定,以免误会好人。

  律师说法 不让进商场侵犯人身权

  对于易初莲花三元里分店采取的这种拒绝可疑人进入商场以防物品被窃的做法,记者昨天采访了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周晓琳律师。周律师介绍,无论是小偷还是无辜顾客进入商场,商场都不能拒绝其入内,因为商场是公共消费的场所,保安无权这样待人。

  周律师介绍,从法律角度来看,就是以前被认作小偷的人,当他再一次进入商场时,商场没有当场抓住他们偷盗物品的行为时,就不能拒绝他入内。如果拒绝小偷入内,商场就是就是侵犯小偷的人身权。商场可以想出更好的管理办法来管理商场,不致让物品被盗。如果无辜顾客被保安误认为是小偷拒进商场,就是对顾客人身权利的侵害。 (李宪锋)(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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