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出台我国首部地方防治大气污染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8:54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乌鲁木齐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日前发布实施。而此前,乌鲁木齐市执行的是国家标准。 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领导说,乌鲁木齐市是燃煤型污染城市,冬季燃煤量增多,二氧化硫和烟尘已成为城市冬季的首要污染物。虽然从1999年开始,乌鲁木齐市开始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集中和清洁供热面积占到65%,在推广清洁能源方面也取得一定进展,但现有15
乌鲁木齐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中明确规定:凡是乌鲁木齐市行政辖区内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除粉煤发电锅炉和大于45.5MW沸腾、燃油、燃气发电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均适用此标准。该标准还可作为燃煤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监督管理标准。 本标准将强制实施,对违反本标准的排污企业将严惩。 (王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