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伤保险走在全国前列 工伤待遇年人均逾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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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8:5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李小天 实习生/黄丽颖 通讯员/吴子因)专门的工伤康复中心3年收治工伤职工2000多人次,让几乎是植物人的患者可以开口说话,13名躺着入院的高位截瘫患者出院时可借步行器行走……昨天在广州举行的第七届全国大中城市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上,广州市工伤保险工作取得的成效受到与会者肯定。 据介绍,广州市于1993年8月起实施工伤保险,至今年10月止,参保人数达148万人,平均每年有5000多人享受人均4万多元的工伤保险待遇,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除了建立工伤康复中心外,广州市工伤保险还在全国进行了多方面的率先探索,如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时调整工伤人员退休待遇标准,使每年工伤人员人均残疾退休金提高10%左右;按照有关规定,一至四级工残职工的残疾退休金和残疾护理费、五至六级工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都是定期支付,根据外来工较多的特点,广州探索了一次性支付待遇的方式,以自愿选择为原则,使外来工能及时一次性领取到相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