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检署”判九份香港团车祸肇事司机求刑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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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9:3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18日电台湾基隆“地检署”侦办九份游览车司机徐仲兴过失致死案,17日侦查终结,虽然徐仲兴一再否认犯行,一再辩称是机械故障等因素造成车祸,但检察官侦办调查后,发现徐仲兴酒后驾车、操作失当,且未采减少伤亡措施而肇祸致人伤亡,因此,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具体求刑4年。 据“中央社”报道,基隆“地检署”在起诉书中指出,徐仲兴曾两次酒醉驾车遭吊扣驾照,分别是1998年6月至12月及2002年6月至9月。因中春旅行社承揽香港关键旅行社招揽的台湾旅行团,中春再将游览车运送业务交由再兴通运承揽,之后再因再兴车辆不足,而改由徐仲兴个人负责。 起诉书中说,10月18日徐仲兴中午用餐时,曾喝了一瓶浓度52%的玉山高粱酒。在下午在开车时,车子右后车窗已先擦撞到公车站片及招牌,而在行经瑞芳汽车路96号前,车子右前轮撞到护栏,车子弹起后,再失去重心而翻覆,造成3人当场死亡,另2人受伤送医后仍告不治。 虽然被告徐仲兴一直否认犯行,并指车祸是机械故障,并无人为疏失;不过,检察官检检测嫌犯血液酒精浓渡已逾标准值,以及其它同行的证人指称游览车出事前,已有擦撞公车站招牌及煞车失灵等状况,因此,依公共危险罪与业务过失致死等具体求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