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委新举措 领导干部任免投票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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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1:3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近日,贵州省兴义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任免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的规定(试行)》。 该《规定》指出,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范围:市委决定或提名提拔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市委提名提拔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须报州委组织部审批的干部任免事项。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会议,由市委书记或市委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市委副书记主持。参加会议投票表决的市委常委必须超过应到会常委的三分之二。投票表决结果以同意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形成任免决定,并当场公布。因故缺席的常委的书面意见不计入总票数。 投票表决干部任免,首先由市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拟任干部的任免建议和考察情况。然后,参加会议的市委常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及任免职务。须报请州委组织部审批的干部任免事项,在呈报有关材料时,一并将市委常委会议投票表决的结果报州委组织部。 作者:陈建军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