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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女儿“寄养”工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3:56 信息时报
父母离异女儿“寄养”工会(图)
  有父有母却无人愿意抚养,独住出租屋的小菲对未来很迷茫。时报记者周涛摄

  母称无钱养父却拒绝养 可怜白云区13岁女孩小菲无家归无学上无人管

  律师建议小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更改抚养权或起诉父亲改变目前状况

  时报讯(记者刘潇陈永华)俗话说,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但双亲健在的13岁女孩小菲(化名),却因父母离婚成了谁都不想要的包袱,成了无家可归、无书可读、无人肯管的“草”,以致于她到父亲工作单位的工会求助时,还遭到父亲的打骂和遗弃。昨天,记者根据报料探访了这名可怜的“三无”小孩。对于小菲的境遇,律师建议可通过法律途径更改抚养权或起诉父亲。

  离异父母 都不愿抚养亲生女

  记者采访了解到,2年前,小菲的父母决定离婚,但在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却相持不下,双方都认为孩子是个包袱,会影响到自己未来的生活。常年病休在家的母亲董某认为自己生活条件差,没有能力照顾好女儿,坚决不愿意要抚养权。而父亲丁某则认为自己一个大男人带着女儿不方便。为此,两人闹上公堂,法院最终将小菲判给了父亲丁某,而母亲董某则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有了一纸协议,小菲的抚养问题在法律程序上解决了。

  无人看管 独女靠股票收益生活

  可现实生活中更大的问题才开始。离婚后,丁某并没有负起应尽的义务,而是搬到外面生活,家中只留有小菲一人居住,而他对女儿的态度也很冷淡,轻则不理不睬,重则冷言冷语、拳脚相加。但万幸的是,小菲却并不缺钱。记者从董某提供的离婚协议上看到,他们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产权、银行存款、现金、股票、家用电器、家私都留给了女儿小菲,作为日后的生活费用。董某介绍说,由于当时股市正处于牛市,他们听从朋友的建议将家中不多的存款和现金都转成了股票,并达成口头协议,丁某具有抚养权,因此股东证写着他的名字,而董某则负责炒股,收益全作为小菲的生活费。据董某透露,那时股票每月的收益就过万元。从此,小菲就过起了没有人看管,靠股票生活的日子。

  但今年5月份,父亲丁某趁董某回韶关娘家之机,将股东证报失办理了新证,并变更股票密码,将股票收益占为己有,小菲由此告别靠股票所得而生活的“好日子”。

  错过考试 少女失学独自在家

  由于长期没有人看管,小菲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今年6月她甚至没有参加升中学的统一考试。昨日,记者问小菲原因时,她想了好久,才不好意思地说:“睡过头了,赶不及时间。”但是,当时父母、学校都也没有注意到小菲缺考,事情就不了了之。最终,小菲没有再回学校,也没有获得小学毕业证,更没有收到任何中学的入学通知,目前沦落成无家可归、无书可读、无人肯管的“三无”人员。对此,董某表示,她曾与学校联系过,但学校表示,让孩子参加考试、读书是父母的职责,学校并没有强迫其考试的义务,因此,小菲毕业后,学校也无义务再管她。

  董某对记者说,她目前的生活拮据,已无力负担每月200元的生活费。而丁某对女儿始终不闻不问,她曾带小菲去找他要生活费,结果丁某只给了30元钱,为了保证小菲的生活,董某只得“大屋换小屋”———把原来的房子按每月650元的价格租出去,再用350元租一间小房子给小菲住,剩下300元当作小菲的生活费。

  记者昨日来到小菲的“家”,这是一套由3家人合租的三室一厅,小菲仅住小房,房内的家具只有一张桌和一张高低床。失学的小菲说,她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看电视,她不敢出去,因为没有钱买东西,更因为害怕被陌生的人欺负。小菲说,有一次她在路上碰到几个小流氓,结果竟在大庭广众下遭到了非礼。

  求助工会 女儿遭父打骂遗弃

  董某告诉记者,由于丁某一直没有履行抚养女儿的责任,而且一个月前还更换手机号码,她们无法再联系上他。上周,董某无奈之下将小菲送到了她父亲工作单位的工会,希望工会能出面解决此事。

  据小菲回忆,当天中午,是工会的叔叔阿姨为她打的午饭,后来她被送到父亲工作的车间办公室。但直到当晚上10点多,在各方面的压力下父亲才来“见”她。没想到父女相见的场面竟非常“火爆”,丁某一进入车间,首先砸了小菲的小灵通电话,理由是她“乱说话”;接着,父亲又当着女儿和同事的面,用极不堪的语言辱骂小菲的母亲;丁某将小菲领出车间后,也许是觉得女儿的事情使自己在同事和领导面前“失了面子”,还未出单位大门,就开始毒打小菲。“好了,你可以滚了!”一顿拳打脚踢的发泄后,父亲就将女儿扔在单位门口,独自扬长而去。小菲只能向母亲的一个朋友求救并在凌晨到医院验伤后回到自己的出租小屋。

  小菲告诉记者,这是她第二次到工会求助,上次她也在工会呆了一天,后被父亲领到他的住宅,但当晚又被父亲赶走了。

  第二天,董某为此再次去找丁某单位总工会的领导,却被要求不要再送小孩到工会,理由是“事情已经发展到工会无法解决的程度了”。工会一名工作人员还建议由小菲提出诉讼再次通过法院解决自己的抚养问题。

  律师意见

  变更抚养权

  或起诉父亲

  对于小菲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肖雄辉律师。肖律

  师表示,父母离异时,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通过居委和单位等部门协商,如果协商无效,双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肖律师认为,在法律的角度,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是一种权利也一种义务。但小菲的父亲在与妻子离异后,拥有了孩子的抚养权,却没有实行抚养的义务,没有对孩子进行任何的监管,甚至对孩子拳打脚踢。从伦理道德上讲,小菲父亲的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批评。

  对此,肖律师建议小菲的母亲董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改为母亲,则孩子名下的房产、股票等财产也改由母亲代为管理。如果小菲的母亲仍不愿意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权,则可以以小菲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其父丁先生,要求其履行抚养的义务。(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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