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费留学购汇额度放宽 生活费可换2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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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5:53 新华网 |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中国居民个人自费出国留学购汇标准再次提高,每年2万美元的供汇指导限额被放宽,留学者不但可以按照学费实际额度购汇,而且生活费购汇额也升高至每年2万美元。新的标准将于12月20日开始施行。 在这份《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通知》中,提高了自费留学人员的购汇指导性限额,由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调整为: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即生活费购汇金额每人每年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经外汇局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记者注意到,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所需的生活费证明材料也简化了。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须持生活费证明等材料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通知》还规定,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国家,需将所购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以获得留学签证的自费留学人员,允许其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再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傅洋)(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