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授信清远10亿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2:17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清远11月18日电 今天上午,广东清远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正式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清远市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授信额度10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信用额度8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戴达年告诉记者,今天签订协议,旨在支持清远市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扩大招商引资提供优越条件。今后,国家开发银行还将每年对清远市进行一次评估、复审,根据政府财政收入、GDP增减决定授信额度增减。清远市市长陈家记说,在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紧缩信贷规模的情况下,国家开发银行为清远市授信,既体现了国家开发银行对清远市的关心支持,也体现了对清远经济建设的信心。 (李时平 樊沃夫) 《华南新闻》 (2004年11月19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