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项监督内容维护服刑人员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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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3:24 济南日报 |
本报11月18日讯(栾雪雁钟勤旭辉)“服刑人员享有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这是日前济南监狱为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而规定的监督内容之一。 济南监狱认真贯彻“法德结合,文明改造”的新理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法律具体规定了监督检查的12项内容,即尊重服刑人员的人格,保障服刑人员做人的尊严;严禁打骂、侮辱、体罚、虐待服刑人员;服刑人员有病及时医治,定期进行体检;保障服刑人员衣、食、住等生活条件;维护服刑人员的辩护、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维护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服刑人员的选举权;在减刑、假释公示期内尊重服刑人员的知情权、监督权;服刑人员的合法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服刑人员可按规定与他人通信,接受包裹、汇款;服刑人员可以根据规定会见亲属或监护人;服刑人员在劳动改造中有享受安全保护的权利;服刑人员享有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