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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一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5:3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相识十天就结婚异国姻缘亮红灯

  据新华社昆明11月18日电(区鸿雁、王研)云南省曲靖市一起涉外离婚案17日有了一审结果,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黄女士与法国人詹先生离婚。

  2000年3月,在亲戚的热心介绍下,黄女士与法国人詹先生认识10多天,便到曲靖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同年11月,她与丈夫到了法国,并取得了法国的临时居住证。但很快他们的婚姻生活就出现了裂痕:两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最后甚至分居。次年11月,詹先生向法国某地方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但因担心黄女士索赔而自行撤诉。2002年8月,黄女士回国。后在律师的指点帮助下,黄女士走进了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上了离婚诉状。

  2004年8月,法院依法传唤后,詹先生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办案法官提醒,近年来,异国婚恋关系逐渐增加,但文化、风俗、生活习惯、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常常为异国婚姻制造困难。因此缔结异国婚姻关系时,双方都需谨慎,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应考虑清楚再作决定。

  利用职权谋私利 上学儿子拿工资

  本报讯湖南省龙山县一对干部夫妇利用手中职权,将尚在读大学的儿子录用为公务员,使得儿子在读书期间已经成为领取薪水的公职人员。

  据《湖南日报》报道,王本菊系龙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其夫魏晋湘是龙山县检察院检察长。2000年8月,其儿子魏某考上了湖南某学院(大专)法律系,尚未入学时,其父魏晋湘就以县检察院的名义向县编委申请在专项编制中为儿子预控编制一名,为其将来就业做安排。2003年5月,魏某获得专升本资格,需要到另一所大学继续完成本科学习。魏、王夫妇经过一番运作,使其子未经公开招考就成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

  同年8月,魏、王夫妇两人又谎称儿子要求离岗学习,报请领导同意,为其子谋取了一边读本科,一边拿工资的便利。在龙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存有魏某今年3月份应发工资为621.8元的凭证。

  湖南省人事厅有关人士指出,像魏某这样带工资进行学历性的深造不符合政策。日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等部门已取消魏某的干部编制,原发工资全额收缴州财政。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1月19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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