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收回死刑核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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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下,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最为可行,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已做出决定。”15日,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瞻”研讨会上,我国刑法领域的权威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陈瑞华指出,目前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呼声很高,这个问题不是司法体制改革问题,而是落实现行法律的规定,是法律上的归位问题。(王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