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出错 公安追责168人 1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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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8:17 新华网 |
昨日,市人大评议公安法制工作整改情况检查汇报会上,市公安局负责人透露,市人大交办的48件个案重新审查,已办理完毕,百余名民警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今年6月,市人大组织直辖来的首次评议公安法制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接受人大评议整改期间,市区两级人大评议反映的226件个案进行重新审查。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已返还财物9.6万元,并支付赔偿金和补偿金共万余元。追究168人的执法过错责任,其中处(局)级领导32人,12人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对市人大交办的48件个案,市公安局两名副局长对办理情况逐案审查。复查后,20余件个案的错误得以纠正或需要完善法律手续。 六问题案件被通报 “48件个案我逐个看完,看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昨日,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这样感叹。48件个案中,有的是很低级的错误。 为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市公安局专门通报了其中6件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个案一:嫌犯遭遇 三次刑拘 刑警总队和巴南区分局共同办理的何某涉嫌抢劫案。犯罪嫌疑人何某因同一犯罪事实于2001年1至3月被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三次刑事拘留,羁押时间长达三个月,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整改结果:完善手续,撤消案件,错误拘留进行依法赔偿,已上门告之何某的家人。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被扣发奖金。 个案二:既报逮捕 又送劳教 黔江区局办理的李某射线盗窃案。办案人员由于受重打击、轻保护的思想影响,在报处中既呈报了逮捕,又报送了劳教。在明知李某因同一犯罪事实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对李某执行劳动教养,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整改结果:对李某被错误羁押作出国家赔偿,由于李某居无定所,目前没找到李某本人。办案民警被通报批评。 个案三:办案涂改 取证时间 禁毒总队办理的吴某贩毒案。由于办案人员严重缺乏证据意识,随意涂改取证时间,导致主要证据无效,致使应被重判的犯罪嫌疑人被判无罪,对该案造成无法补救的损失。 整改结果:市局纪委处理该责任人。 个案四:为图省事报送劳教 水警总队办理的李某涉嫌抢劫案。办案人员和法制部门审查人员忽视有关法律规定,不按检察院的补查要求及时补正,为图省事而报送劳动教养,使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刑罚追究。 整改结果:对林某等人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采取网上追逃措施。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个案五:监视居住 变相羁押 江北分局办理的包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办案人员和法制部门审查人员法制观念不强,将在江北区有固定住处的包某,监视居住于江北区铁山坪保安培训中心,实为变相羁押。 整改结果:监视居住执行场所不合法,已纠正。责任人写书面检查。 个案六:证据不足 违法罚款 水警总队办理的姜某违规喊客行政处罚案。办案人员在证据不足和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对行为人姜某罚款100元。特别是明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陆客运市场管理的通告》对违规喊客的处罚幅度为500—3000元,却给予100元的处罚,明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整改结果:该案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已被撤消,退还罚款100元。责任人深刻检查。 警察明年考试上岗 本报讯明年警察也要持证上岗。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昨日表示,要进一步加快民警执法考试资格认证步伐,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准入制度。 据介绍,到2005年,全市执法岗位上的民警都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执法,一律不得提拔晋升,一律无权签字审批。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将每三年进行一次。(记者何英实习生 黄申政 余春艳)(来源: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