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小额贷款新规 下岗工合伙创业可贷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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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9:14 新华网 |
记者从江西省再就业小额贷款会上获悉,该省对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等作出具体规定。对每个申请人的小额担保贷款,严格控制在2万元以内;对合伙经营实体,除每个申请人的小额担保贷款控制在2万元以内外,还实行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总额控制。贷款期限控制在2年以内。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不上浮,逾期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罚息。 有不良记录一律不能办理小额贷款 据了解,所有下岗失业人员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前,都必须经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推荐和信用担保中心审核认证。完成规定的贷前手续后,承贷农村信用社按《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界定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申请贷款条件等,审核每笔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是否合规,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实行严格的资信审查。对有不良记录或信用不好、有拖欠贷款不还的,一律不得给予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个人担保必须有固定收入且为公务员 申请小额贷款必须有可靠的担保人。法人担保必须具备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额度的盈利和固定资产;个人担保必须有固定收入且为国家公务员(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个人以房屋实物和贵重物品作抵押的,按不超过其评估价格的50%作为贷款的最高限额;以有价证券(一般限于存单或国债)质押的,按不超过其价值的70%作为贷款的最高限额。(来源:信息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