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全国超期羁押数减至289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9: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有关负责人18日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正处于征求相关政法机关意见阶段。

  这位负责人说,这次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制定《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旨在建立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对公检法机关的办案行为都将具有约束力。

  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公安、检察、法院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3年以上超期羁押已杜绝。超期羁押人数降到历史最低限度。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累计新发生超期羁押4877人,加上去年底遗留的2187人,共7064人。对此检察机关共向有关办案机关提出纠正意见5156人,已经纠正6775人,纠正率95.9%。

  截至10月底,在全国超期羁押的289人中,广东省179人,河北省54人,山西省22人。三省超期羁押人数总和占全国超押人员的88.2%。

  针对广东省超期羁押问题最突出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分析说:“这与广东省案件多有关。广东省案件数量占全国的十分之一,犯罪嫌疑人的羁押量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并且新型犯罪案件较多,流窜作案、团伙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多,侦查难度大。办案人员司法程序意识不强,原本法定可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没办理延长手续,因此属于‘虚超’即相对超期羁押。”(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