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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偷钱施以“调虎离山”之计 花季少女三次纵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9日电为偷表姐的钱款,花季少女王某以纵火为饵“调虎离山”。继而为掩饰偷窃行为,竟然再三纵火。日前,上海闵行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新闻晨报报道,今年6月,16岁的安徽籍少女王某经人介绍到南汇区某服装公司工作,晚上则与表姐同住公司宿舍。由于手头拮据,王某开口向表姐借钱,购买生活用品,不料却遭拒绝。明明看到表姐的被子下藏有钱却不肯借,感觉自尊心受伤的王某开始盘算“既能出口气又能取得钱”的两全之策。

  今年7月5日晚11时,夜深人静,王某来到公司仓库,将事先准备好的火柴点燃后扔了进去。见火苗蹿起,她迅速回到宿舍。20分钟后,有人叫喊救火,她跟随表姐等人赶到现场佯装救火,中途伺机返回宿舍,窃得表姐200元。

  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王某,还是遭到了表姐怀疑的目光。于是,为了消除这一怀疑,她决定再次放火。翌日晚同一时间,王某故伎重演。此举非但没有消除表姐的怀疑,表姐反而专门打电话询问王某的父母,王某是否有偷窃前科。

  此行惹怒了王某,当月12日下午,她将公司三楼一房间内的棉絮点燃后,扔到楼下塑料顶棚上,导致顶棚被烧毁。(葛志浩、敏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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