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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两被告偷了11羽信鸽 换来10年刑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2:28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1月19日电(李震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信鸽盗窃案,因两被告盗窃价值14.1万元的11羽信鸽,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并分别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

  被告人张卫国曾经在西安一家信鸽公司打工,并且担任种鸽饲养员,在离开公司不久,因为知道信鸽价值不菲,张卫国就打起了这些鸽子的主意。3月22日凌晨,张卫国和同村的村民张均锋商量好盗窃方案,携带作案工具,趁着夜色潜入信鸽公司。由张均锋在外接应,而张卫国则踩着同伙的双肩从北围墙翻进该公司院内,推开鸽棚铁丝网,盗走棚中的信鸽11羽,其中有名优种鸽5羽、名优赛鸽6羽,价值人民币达14.1万元。

  当张卫国得手后准备逃跑时,被巡逻队员发现,并且当场抓获,但两羽价值1.3万元的信鸽却在盗窃中死亡。随后,张均锋于6月29日被警方抓获归案,追回的9羽信鸽全部归还失主。庭审中,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两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公司财产,并且数额特别巨大,未央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卫国有期徒刑10年、张均锋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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