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黑帮”折射的法治软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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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0:17 红网 |
11月16日,深圳市罗湖区警方抓获54名理平头、穿黑衣,被当地居民习惯地称为“平头仔”、“黑衣人”的犯罪嫌疑人,同时查获军用冲锋枪一支、手枪3支、子弹180发等。这是警方以打击黑恶势力为主题的“猎虎行动”的一部分。(见11月17日《深圳法制报》)同时,笔者注意到,一位派出所所长也对那些不吵不闹、不搞破坏、几十人一路替委托人收债的“黑衣人”无可奈何,认为存在“法律真空”。这种无奈,使我们看到了在一定程度上被经济、社会生活认可的伪“黑帮”现象。 平头、黑衣、成群结队的冷面大汉,这种影视片中常见的人群中,固然不乏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成员和当地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但是,谁也无权以貌取人,凭衣定罪。尽管“黑衣人”队伍非常庞杂,仅“前两年在福田某片区”的“‘黑衣人’数量便近千人”,但据报道,相似的着装打扮背后,真假黑帮混杂,专职兼职都有。还真有些根本与黑恶势力不沾边的人,只是为解决收债等难题,才会自行组织民工或临时雇人穿上黑衣,甚至让这些人手持刀、棒,拉开一副势不可挡、俗称“摆场”的架势去唬人。 令人深思的是,有些并非黑社会的“黑衣人”,却时常会达到让对方就范的目的。但是,这种成功,并非市场经济下规范与法治的胜利,而是伪“黑帮”借助心理暗示作用取得的畸形收获。这与去年深圳媒体报道出租小轿车司机向企图赖车费的乘客不经意亮出纹身、吓得对方乖乖交车钱有异曲同工之效。 伪“黑帮”的成功,折射出以司法、行政执法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软弱之处。当经济主体本身把不讲诚信当成家常便饭的时候,司法、执法的低效率、高成本、执行难,使公力救济难以依靠,“黑衣人”之类的私力救济便应运而生。 我们必须看到,尽管伪“黑帮”并非违法、犯罪团伙,他们也努力避免暴力收债引发的恶性案件,但是,他们的有限自律,并不等于“黑衣人”均与邪恶无关,伪“黑帮”存在演变成真黑榜的可能性。据报道,“10月26日以来,罗湖已连续发生多宗刑事案件,其中多为‘平头仔’、‘黑衣人’所为,他们绝大多数是在娱乐场所从事看场收钱的非法‘内保人员’和‘村霸’、‘市霸’、‘行霸’”。而当鱼龙混杂的“黑衣人”公然在闹市区打架斗殴、行凶杀人的时候,黑恶势力气焰必然更加嚣张,善良市民对黑恶势力的畏惧感只会强化。 11月16日,新华社报道了沈阳中小学生崇拜明星和黑老大的比率高过崇拜父母者的新闻,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风气中荣耻观的倒置错位。联想到深圳的伪“黑帮”现象,我们不仅应当加大打击真正黑恶势力的力度,也要重视治疗已受到严重伤害的公众心理与感情,并从经济主体的诚信制度建设、司法与执法公信力的康复等方面狠抓治本之策。(稿源:红网)(作者:江南雨)(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