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媒体曝光负面现象的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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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0:17 红网 |
据报道,在日前一次与媒体记者的见面会上,河北省教育厅厅长靳宝栓坦言,当前教育系统既有众多可以宣传的正面典型,但也存在着少数害群之马,对于那些损害人民利益的教育界负面现象,教育厅绝不护短,支持媒体记者曝光。(新华社11月17日) 有厅长一级的政府官员支持媒体曝光本部门的反面典型,这的确很具有积极意义。笔者认为,这表明相关人员在对待媒体的态度上变得越来越坦诚和理性,如此开明的“新闻观”,实在是值得倡导。 随着我国传媒业的发展壮大与国家对舆论监督的重视,舆论监督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然而,在当前我国的舆论环境并不乐观,有报纸调查结果显示,记者被打现象在2003年有十次以上,记者也成为继警察和矿工之后第三大危险职业。其原因就是媒体记者在报道中揭了某些个人及部门的短处,触动了他们的非法利益,当然会引起排斥和嫉恨。更重要的是,某些地区和部门为了获得上级的肯定,最怕媒体揭自己的伤疤,于是想办法粉饰自己,极力阻挠媒体曝光。 看来媒体要曝光负面现象并非如说的那么轻松,因为谁也不愿意将自己丑陋一面展现出来。但是,新闻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是公民的社会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为了坚持媒体职能与社会责任感,本着对维护群众利益的思想,媒体曝光是权利更是义务。 其实,如果都把人民利益放到最前面,媒体曝光和部门争光并非不可调和。支持和鼓励媒体为本地区和部门挑毛病、找问题,让公众参与讨论和出谋划策,这样必定能更加有效地找出问题的原因,得出更理想的解决方案。如果出了事情就想捂着盖着,生怕媒体走漏风声,这种做法只能是掩耳盗铃,常常不能得逞,到头来也是害人害己。 令人欣喜的是,云南、新疆伊宁等地已经实施维护新闻媒体正当采访权益的相关规定,用制度明令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在当前中央支持舆论监督、强调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希望各地各部门能够以更积极的态度和行动来应对记者采访报道,也希望媒体曝光能够更有力度和广度,能够得到更多支持。(稿源:红网)(作者:蒋晨)(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