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公布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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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5:2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 记者曲哲涵报道:为提高保险公司的精算水平,加强对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精算责任人的管理,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通知,公布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 通知规定,持有中国精算师资格,有3年以上精算从业经验者,可以担任精算责任人。具有北美精算协会、英国精算师协会、澳大利亚精算协会或法国精算学会正式会员资格,有3年以上精算从业经验者,熟悉我国有关精算规定,经中国保监会特别批准,可以担任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20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