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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之势“催生”娃娃房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7:4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华诚 通讯员 朱斌 邢凯 乃耀

  争议许久的遗产税开征事宜还是被摆上了议事日程。日前有最新消息说,《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这种可能一下子“吃”掉有钱人半辈子积蓄的税项令人瞩目。究竟是征还是不征?起征点多高?税率又是几何?与此同时,具有前瞻思维的富豪们已经在自己的财产传给后人免缴遗产税的问题上思量起来,合理避税再次成为一个富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

  遗产税越走越近

  一直以来,对遗产税开征的争议声一直不绝于耳。焦点问题之一在于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学者认为,按世界各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标准,主要看三个指标,一是看人均GDP已达到了什么程度,二要看居民储蓄水平的发展程度,三要看高收入阶层在储蓄水平里所占比重是多少。

  据官方公布的统计,到今年8月底,我国的本、外币存款余额已经达到了23.45万亿元,其中,我国本、外币个人储蓄余额有12亿多,该数字表明已有相当一批人进入了高收入的阶层。这些占储蓄总数20%以上的高收入阶层,他们的存款占总储蓄额的60%以上。分析认为,在全国高收入家庭,资产总量在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全国大概有1000万以上。据此,有学者认为,开征时机已经成熟。这一派的代表人物王明高是“新世纪惩治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

  反对的声音认为,目前还没有一个和遗产税密切相关的收入监控体系,比如,房产我们可以监控,但是个人拥有的其他资产,比如古董、字画甚至包括他自己的货币收入,没法操作不好控制的。其次是遗产税是人死后才能征收的,然而现在七八十岁的人群里其实没有什么遗产,真正有遗产的是四五十岁的这群市场经济下的“弄潮儿”;但是年龄在四五十岁就去世的只是个别现象。持该观点的是朱青,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但从现在《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的情形来看,开征事宜已是箭在弦上。

  最可能起征点和税率

  起征点成了继“是否开征”之后的第二焦点。众多学者对此也是见仁见智。最后认为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起征点为80万。

  之所以将起征点定在80万。学者认为,若起征点过低,会造成遗产外移。同样,税率过高,结果也是一样。通过研究几十个国家的起征点,都是在人均GNP(国民一年新生产的商品与服务附加价值的总和)15至20倍这样一个国际水平,80万也就相当于人均GNP的17倍的水平。

  当然,前两年也有人提出起征点是20万,理由是西部地区由于税源比较少,实行起来就会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开征之时要充分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差异。另外学者还指出这些收缴上来的税款可以归于中央财政,然后花在社保上,和开征个人利息所得税比较相似。

  目前对遗产税税率最有可能的是一种累进税制。最低是30%,最高至少要达到60%。据悉,在西方国家有遗产税的征收税率达到90%的案例。对富人来说,这种税率不可谓不大。前不久商业奇才王均瑶去世后,据其遗嘱,其长子为他资产的继承人,根据均瑶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大厦股份公司的公告,均瑶正在上初中、未满18岁的王瀚持有该集团40%的股份,共计14亿元。如果此时已开征遗产税,即使是40%,也要征去5.6亿元。当然,如果真是这样,王均瑶在去世之前,一定会重新修改他的遗嘱的。

  开征传闻催生“娃娃房主”

  “我们已经交了很多税了,为什么还要再交遗产税?南京一位私企老板温先生说,“每年,我的公司都会向国家上缴好几百万的税款,已经尽了这么多义务,难道我留给子女的家产,还得交出一半给国家吗?我可是白手起家啊!”

  温先生的话反映了很多“富人”的心声。对于依靠征收遗产税来调节收入差距,尽管很多“富人”略有微词。但他们中不少人已经未雨绸缪,提前动起了避税的脑筋。一个令人十分不解的现象出现在南京,小小年纪竟然成了价值百万豪宅的主人,而且此有越演越烈之势。

  南京某别墅区,一栋价值几百万元的独立别墅的业主名字是个上幼儿园的娃娃,因为是一次性付款,所以不会涉及商业性贷款的申请等难题。售楼部的小姐这样告诉记者,小业主的父母亲都是生意人,平日由保姆照顾小业主,小业主是其父母的“共同财产”,所以双方又把财产转移给了小业主。

  与此同时,保险市场也出现了零岁婴儿全身都保险的“怪异”。在南京新街口上班的王先生近来给刚刚出生的女儿买了一堆保险,从保疑难杂症到平日小病,基本上都是属于投资性的,他告诉记者,购买这些投资型保险,这样身后就能为子女留下一大笔不用缴税的遗产。

  开征时代如何避税

  如今,遗产税的方案已初步拟定,解决了财产评估问题,接踵而来的是应付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段。

  提前分割财产是“富人”逃避遗产税的惯用手法之一。例如,有钱人在还未退位之前,就把财产“败掉”。等到临终那一天,早已一无所有,而实际上这条路多数是走不通的。因为所有开征遗产税的国家无一例外要先制定与完善“赠与税”。为防止人们通过赠与来逃避或减少税收,赠与税的税率极可能会比遗产税更高。

  另一有利途径就是以子女的名义买房购物,而有时这种方法也会走不通。如按照某些国家的做法,遗产税

  实施后,国家将会对个人房产进行调查,如果是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收入,子女的房产就属于赠与,要交赠与税,赠与税与遗产税一般是同时开征的。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赠与税,所以会出现上述娃娃房主的“怪事”。

  不过,目前买保险是能避交遗产税的。据介绍,保险收益免税确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投保人身故后,受益人所获得的身故保险金并不算作遗产,因此也不在遗产税的征收之列,科学地利用保险不光能避交遗产税,还能达到避收所得税的目的。许多保险从业者已意识到这一点,一改以往的宣传口径,转而大肆渲染各种保险的“避税”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人看到一些保险表面的或预计的收益率比存款高,再加上这样那样的卖点,就糊里糊涂把钱从银行转移到保险公司,殊不知存在银行的钱可以随时提取(提前支取最多损失一些利息),但保险有许多限制,如果保险期限未满就退保,损失会相当大甚至连本都保不住。因此规避遗产税,还是等钱多得这辈子都花不完的时候再考虑吧!

  新闻链接

  所谓“遗产税”,就是对死者留下的遗产进行征税,在国外也叫“死亡税”。目前,全世界大约有2/3的国家和地区征收这种税。

  我国早在北洋政府时期就开征过遗产税。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通过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要开征的14个税种,其中就包括遗产税。但限于当时的条件,后来此税种并没有正式开征,始终“沉”在水底。

  《江南时报》 (2004年11月20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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