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唐晓东被炒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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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8:16 重庆商报 |
北京青年报消息18日上午,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工会主席唐晓东被炒案”,在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首次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审理。 开庭历时3个多小时 首次开庭审理从早9点一直进行到中午12点多,这一特殊仲裁案的控辩双方在仲裁庭上将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唐晓东所在公司于2002年6月12日到期的《卫生许可证》复检的问题上。由于该证未及时复检致使该单位被海淀卫生局处罚,用人单位认为这是时任总务部经理唐晓东的责任,以其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为由,与唐解除劳动合同。 而申诉人唐晓东认为,该证没有及时复检,公司并不能证明这个责任要由他个人来负。41岁的唐晓东原为辩方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中日合资企业的总务部经理兼工会主席,在其担任工会主席期间,多次为争取职工利益出面与公司交涉。然而,就职一年后,被公司以“严重失职”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唐晓东也因“北京首个被开除的工会主席”而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工会干部维权不受干涉 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关怀教授认为,在这个事件中,三环相模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他指出,工会干部在企业担任行政职务时,应有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工会干部的维权行为不受企业干涉,企业不得以行政手段阻挠工会干部的维权行为。此前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唐晓东的维权行为是合法行为,更应该受到各级工会和社会的帮助、支持和理解。 3个月内审结此案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负责人在开庭审理后表示,由于控辩双方的证据都需要进一步补充以及这一案件的特殊性,所以再次开庭审理和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最终仲裁的可能性都存在,控辩双方也还需要有再次举证、质证的过程,而具体结案时间也因此很难马上确定。按照本案所应依据的法规即国务院1993年出台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此案的最终审结应不会超过3个月。(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