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不如搞创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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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8:51 每日新报 |
在与罚款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引导下,张家口经侦支队的工作重心出现了偏差。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队长介绍,这个支队成立两年多来,每年起诉案件不过三四起,拘留证开出去不少,但真正立案、抓捕的极少;每年开出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不可统计,没收的保证金可以盖起两栋大楼。 这位大队长说,经侦工作严格说来是无法“创收”的;没有立案的案件,取保候审保证金都应该退还当事人;立案的案件,没收财产也应该随案转移。而现在经侦支队取保候审、传唤拘留的数量与最终起诉案件十分不成比例,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其中有问题。 那么,支队领导为什么对这种“罚款创收”有恃无恐呢?据该支队一位中层干部讲,支队长黄占明多次在大会上讲,我搞创收,一分钱没有装到自己的口袋里,都给大家搞了福利,我怕什么! 由于起诉案件罚没资金一律上缴财政,经侦支队规定起诉案件的罚没金额不计入绩效考核中。一位大队长反映,他们大队在侦查张家口所辖某县农村信用联社站管员挪用农业专项资金一案时,黄占明明确指示他,只要农信社交罚款,可以不起诉立案。该大队长认为此案性质太恶劣,坚持起诉立案。黄支队长指责他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再跟他讲:“××啊,你能不能弄点短平快的东西!” 在这种风气下,经侦支队下大力气办专案的人理不直,气不壮,待遇上反而不如一心搞创收的人,后果是干警都在“钻研”如何创收,考核加分。 据《瞭望东方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