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档案工资定社保基数和退休费医疗、生育险均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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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9: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李少华)昨天,深圳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宣布广为关注的深圳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职员制”改革正式启动。深圳的人事框架将形成机关“公务员”、企业“员工”、事业单位“职员”三大体系。 关系到深圳7万余名“职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退休等各项切身利益的重要配套文件———《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社会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天也正式公布。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职员”原来的级别包括工资都只记在档案,不再成为享受工资待遇的依据。而档案工资仅用于确定职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至于职员的职位职级则与现行事业单位职务级别建立对应关系,其中行政管理类职级分十级,专业技术类职级分七级。 在较为敏感的过渡期间,职员聘用的职级层次高于原职务层次的,其档案工资按现行提拔职务的有关工资政策予以兑现;过渡期后的职级层次低于过渡前的职务层次的,其档案工资按现行的有关工资政策予以重新确定。 职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别按职员本人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19%和8%缴纳,个人需分别缴纳5%和2%。在改革期间,职员经批准办理退职手续的,退职待遇由退职费、物价补贴、住房补贴等三部分组成,所需费用将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同时,《规定》鼓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建立“职员年金”。深圳市职员将按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