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法官违规违纪将被“下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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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0:22 新华网 |
在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做法官,如果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纪律约束,就会被责令离岗培训两个月,两个月后如还没悔改,那么就要被辞退。自这个规定实施以来,振安法院已先后有两人因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而被定为违纪法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离岗培训。 现在振安法院重点加强了纪律作风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法官违纪的惩处规定,对违纪法官实行离岗培训。凡因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纪律约束的,或素质低下、作风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教不改的,经院党组研究认为难以适应现工作岗位,视为不适应或违纪法官,同时责令其离岗培训两个月。 培训期间,7项考核内容帮违纪法官改正错误。考核期间,而且必须针对自身问题(包括组织发现和未发现)写出书面检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周向政治处做一次思想汇报;还要按要求做到应当做到的其他各项工作。对在培训期间不能正确认识自身错误、阳奉阴违,消极对抗或学习态度不端正,甚至发生违法违纪现象者,法院会建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辞退。新规出台后,振安法院执行庭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对当事人态度蛮横,严重影响了法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已经被定为违纪法官进行了离岗培训。(郭立光任宪东)(来源:时代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