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放开职业中介审批特殊群体求职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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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0:23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周长锋)日前,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厦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厦门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从12月1日起,任何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在厦门申办职业介绍机构。 《办法》规定,职业介绍机构中从事职业介绍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全市统一的“厦门市职业介绍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职业介绍工作。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 职业介绍机构实行全省统一标识。职业介绍机构实行一证一点经营,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或转借职业介绍许可证。 职业介绍机构介绍符合本市免费服务规定的求职者就业,应提供免费服务;就业成功的,政府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