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军文化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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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1:16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0日电今后,政府鼓励的新办报业、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网站、文艺展示、文化旅游等文化企业,将获得免征1-3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昨日,宁波市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列出29条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加大税费优惠便是鼓励政策之一。 与此同时,出台的《宁波市文化“四个一批”规划》征求意见稿,则将宁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旅游、体育等五大领域的规划功能产业区块逐一列出。宁波将把构建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格局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宁波文化产业竞争力偏弱 宁波市委副书记陈群认为,宁波文化市场竞争力不强,存在“重经济轻文化”、“重文化事业轻文化产业”的偏向。据统计,2002年宁波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85亿元,仅占GDP比重4.8%。为此,宁波致力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计划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长幅度高于经济总量的增长幅度,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达到10%左右。 未来6年投入267亿元 宁波美术馆投入1亿元;慈城、石浦、前童等古镇的保护、重建、修复投入12亿元;东钱湖景区系列项目100亿元……未来6年,宁波市将投入总额为267亿元的资金,建设“四个一批”重点设施。“四个一批”指: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打造三江文化长廊;发展一批重点文化企业,提升文化产业核心层,做强相关产业层;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区块,变文化财富为经济财富;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增强各类文化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竞争力。 支持民资进入文化市场 新政策明确指出,支持民间资本通过转让、参股、控股、联合、联营、并购、租赁、承包、资产重组等方式进入除法律禁止外的所有文化产业领域。支持民资对国家控股文化单位的多形式合作参与。对党刊、党报、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的经营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同时,要简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清理文化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 逐步增加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是宁波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条。新政策指出,建立以财政为主体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民间资本将获得国有资本同等待遇,同样享有国债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安排。新政策将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有市场前景的文化资源项目的产业化开发与运营。 支持无形资产作价入股 文化项目与资金脱节的现象屡见不鲜,为解决这一问题,新政策鼓励用无形资产入股,允许用版权、品牌、商标、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但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40%。同时也降低其工商注册资本,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在三年内分期注入,但首期不低于所需注册资本的二分之一。(完)(来源:现代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