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整治交通秩序 对15项严重违法行为将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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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4:01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从现在起至明年2月28日,我市将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15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挪用号牌、大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车辆、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乱设广告牌和“大吨小标”车辆、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整治的重点路段包括青银、环胶州湾、同三等五条高速公路,308、204等30条国道、省道,其中的204国道和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则为集中整治的“核心地带”。 今年1至10月份,我市共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678起,死亡770人,其中由于驾驶人违法行车等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尤为突出。(张羽栾心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