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遗产税消除“二世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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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5:26 信息时报 |
在广州的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原来是农村的土地被征用来建厂建房,出现了一批不干活日子也过得挺舒坦的年轻人:他们的上一辈毕竟还在田头耕耘过,他们却只需坐享分红坐收房租,因此被称为“二世祖”。看了昨天《信息时报》A03版的有关报道方知,“二世祖”已经升级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幼儿园的孩子已拥有豪宅、别墅,甚至庄园。 中国的家长,总是把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作为毕生重任,自己辛苦一世,只为孩子留下一笔遗产,以至于一些贪官敛的财自己并不花费,而是留给孩子。依靠父辈即能安逸过活,无需自己打拼,对单个的孩子来说固然是一件美事,对整个社会进步却危害巨大。实现社会公平,需要政府将社会财富在强势弱势群体间合理分配,而创造社会财富的基础是创造个人财富。所以《宪法》规定,劳动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吃父辈老本的社会成员过多,创造不出新财富,政府也无从分配整体财富,社会进步必然陷入停滞。 遗产是一种特殊的赠与所得,亦即不劳而获,对其课税天经地义。开征遗产税的前提是开征赠与税。《个人所得税法》之所以未将赠与纳入征税范围,不仅缘于赠与行为难以监控,也缘于个人财产的隐秘性。尽管如此,同步征收遗产与赠与税仍然是可行的:查明为遗产的,按遗产税征收;明显超过其收入或不能说明来源的继承财产,按赠与税征收。两种税都应采用累进制高税率,以最大限度消除受益者对遗产的依赖,迫使他们自己去创造财富。 风传我国已拟开征遗产税,税率不会低于40%,于是爱子心切的家长纷纷以小孩名义买地买房买车,同时开征赠与税可打消他们供养下一代的企图。孩子总会长大,总会失去父母的呵护而独自生存,当他发现取得父母的财产要交一大笔税时,他不得不摒弃“二世祖”的生活方式,用辛勤劳作体现作为社会人的价值。(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