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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实名制”体现执政胆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01:10 红网

  从现在开始,高邮市工商局一改过去通报督查结果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隐姓埋名”的做法,一律实行“实名制”,特别是涉及“曝光”问题,直接“点名道姓”(11月17日《扬州晚报》)。

  曝光“实名制”成为新闻,是因为地方行政执法机关和地方媒体实名通报督查结果、曝光地方问题企业不多;各地约定俗成的做法是“温柔曝光”,实行曝光“实名制”不多;地方偶尔对情节严重的问题企业实名曝光有之,一律实行曝光“实名制”不多。常常,地方对劣者“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敢或不愿“点名道姓”批评,而是用“个别单位”或“极少数人”等模糊字眼进行“技术处理”。人们不愿看到而又无可奈何的是,这种隔靴搔痒、不伤筋骨的通报后,非但旧的“个别单位”或“极少数人”外甥打灯笼,照舅(旧),且新的“个别单位”或“极少数人”层出不穷。

  实名曝光无疑是行政执法机关取信于民的明智之举,藉此可显示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心和执政为民的诚意,进而提高政府的社会满意率和公众形象度;对曝光媒体而言,“点名道姓”式的曝光也是重树其作为社会公器权威性和提高舆论监督公信力的良机;对作奸犯科者和劣迹斑斑者在媒体上“点名道姓”,对被曝光者的无情正是对广大公众的有情;曝光确实是对被曝光者的不尽人情,然而换个角度审视考量答案却大不一样。没有“点名道姓”式的曝光,更能让被曝光者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时下“温柔曝光”之所以根深苗壮,成因复杂。照我看,有媒体与被曝光者之间的利益默契和生态链条魔力驱使,也有官员地方保护主义的陈腐理念作祟;有官员递条子打招呼式的人治干预,也有媒体从业者罹患软骨症怕丢乌纱帽的良知操守缺失;有正常的公权干预媒体舆论监督权力,也有非正常的幕后腐败诱发为贿者讳。一言以蔽之,法治输给了人治,滥用公权剥夺了公民知情权和媒体监督权。

  要不要实行曝光“实名制”不是问题,问题是敢不敢。因为,敢不敢,体现的是依法行政的决心和执政为民的诚意问题。没有依法行政的决心和执政为民的诚意,就不会有曝光“实名制”的胆量。(稿源:红网)(作者:陈庆贵)(编辑: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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