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积极鼓励民办高校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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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06:43 新华网 |
河南省积极鼓励民办高等学校以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和资产重组。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介绍,民办高校兼并、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所需办理的教育、工商、税务变更登记及水、电、土地、房产、设备等过户手续,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民办高校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原企业要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民办高校聘用原企业职工并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每签订1人,可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月标准的12倍折抵收购价格,最低折抵到零。 与此同时,河南省还将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积极为民办高等学校提供信贷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把民办高校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对民办高校提供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服务。支持民间资本采取公益信托投资、公益教育基金协议投资等形式,参与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项目和办学,多途径、多渠道解决民办高校发展中的融资困难。(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