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流行“顺风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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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0:0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上班族”借助网络发帖联络搭乘“顺风车”,这种出行方式最近在深圳开始流行起来。但这种被不少“上班族”喜爱的方式,被保险公司认定为非法营运,交管部门也认为其不合法,需要寻求解决办法。 据《深圳商报》报道,一些网站专门设立相关栏目,有需求者只要将自己的出发地和目的地上网,就会很容易获得理想的搭乘机会。对此,保险公司认为,私家车收费搭乘他人,严格意义上属于非法营运,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理由是营运车风险比较大,同类型汽车的保险费收费标准中,营运车辆要高于私家车。 交通局一名负责人则表示:对有偿搭车,现行营运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性质上看,有偿搭车就是无证经营行为”。顺风搭车现象在国外一些国家比较普遍,国家也鼓励大家顺风搭乘,但车主一般不向搭车者收取报酬。国内的一些车主在进行搭乘活动时,省钱和挣钱是重要的目的。这是有关规定所不允许的,因为它没有办理任何证件,干扰了正常的客运市场。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黄远伸律师则认为,顺风搭乘不属于非法营运。非法营运的主要特点是不具备营运资格但却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顺风车当事人虽然也发生一定的经济往来,但收费主要是为了弥补相关营运成本,不是为了盈利。(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