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人终享离婚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0:3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综合消息11月18日,一位48岁的妇女成为智利历史上第一个通过法律渠道申请离婚的人,她就是48岁的玛丽亚·维多利亚·特莱斯。这标志着智利这个南美洲最后一个没有离婚法的国家迈进一个新时代,获得离婚权的智利人将不再受到不幸婚姻的困扰。 智利司法部长巴德斯认为新的离婚法是智利迈出的历史性一步。特莱斯也表示,离婚决不仅仅是个人问题,离婚法的实施是一扇窗户,透过它,人们可以瞻望新生活,而不必担心什么。当地时间11月19日,当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的上诉法院打开大门,首次受理离婚案。特莱斯“有幸”成为第一个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的人,她指控自己的丈夫虐待她。(春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