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清障碍” 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将被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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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2:43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已将省物价局等十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办)〈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转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按照要求,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两项清理。一是对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歧视性规定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 结合清理整顿,省物价局、财政厅将对符合规定保留的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重新审定。物价部门将对中介服务收费等经营性收费加强管理,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强制服务的收费。(刘兰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