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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车霸王车,等着吃苦头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3: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委、市政府通知严查违法驾驶员,110公布第一批违法公务用车名单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 通讯员 钟辉) 市委、市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开特权车、霸王车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

  有些机关单位,特别是一些特权单位的驾驶员,开车上路时仿佛也拥有特殊身份,对交通指示灯和交通标识视而不见,屡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甚至有些司机接到交警部门开出的违法处理通知也不去接受处理,社会影响极坏。近日,市委、市政府向各有关单位发出了一份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和管理,并督促违法司机接受处理。

  对公务用车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向其单位进行通报。如果是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违法车辆所属单位接到警方通报后,要负责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将处理情况向警方作书面反馈;对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的,由警方依法处理并进行通报,车辆所属单位对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害的违法驾驶员还应根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昨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对车辆违法监控记录进行统计后,向本报公布了第一批违法公务用车的名单。自9月至10月25日,仅后滨路口、湖滨南路两处监控点,就发现违法公务用车181辆209车次,其中建设银行的闽D28006、市邮政局的闽D44239各有4次违法记录,海沧区政协的闽D05005、农科所的闽D36630、市城管办的闽D76198、公园社区服务站的闽DE6169各有3次违法记录。

  从统计名单来看,违法现象较为突出的是银行的公务用车,共有32车次违法,涉及单位包括建行、工行、农行、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兴业银行、交行和中国银行等;另外,司法机关违法车辆共计8辆,市政府相关单位的车辆违法的有42车次,区政府违法车次为10次,广电部门违法共计10车次。目前,110指挥中心已向这些违法车辆所在单位发出了通报。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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