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劳动法》有奖说明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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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0:10 红网 |
为鼓励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近日天津市出台了这样一个政策,凡是自觉遵守劳动法规、善待职工的企业,可获得多项其它一般企业无法享受的优惠政策。(据11月16日《工人日报》报道) 遵守劳动法有奖,虽说这也是社会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认可,此举应该肯定,但从某种程度上看,也是法律的无奈和悲哀。 遵守劳动法有奖,这让我想起近年来一些城市公交车上出现“有奖让座”的创意,想起领导干部年终“拒贿奖”、医务工作者“拒收红包奖”之类。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本是一个公民做人的最低底线,而现在却成了奖励的条件,让人怎么想呢? 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善待职工,这些是企业应尽的义务,来不得半点折扣。可事实上,拖欠职工工资、用工环境恶劣、用工制度不规范等违反劳动法的现象不少,天津出台这样一个“遵守劳动法有奖”的政策,就透露出一种现实的无奈。相对而言,奖励守法企业就是降低了企业遵法守法的标准。 扬善的同时更要惩恶。应该努力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只有不断增强劳动法的刚性,只有让那些视劳动法为儿戏的企业望而生畏、望而却步,才能使遵守劳动法在社会中形成一种氛围。而当社会不再需要为守法企业“颁奖”也能促使企业遵纪守法时,那才是社会的大进步。(稿源:红网)(作者:杨方)(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