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致人聋被判入狱三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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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2:3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广东肇庆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肇庆中院对该市怀集一宗非法行医案件作出终审裁判,裁定维持怀集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梁刚(化名)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判决。 据法官介绍,被告人梁刚只有高中文化,在当地当过民办教师,之后在家务农并私自开办了一间诊所。2003年10月12日至13日,冯某的女儿因患腮腺炎到梁的诊所治疗。梁刚在诊所内为7岁的病孩注射了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药物,事后,细心的父母发现女儿出现耳聋现象,听力受损。 2003年11月14日,冯某向当地警方报案。经查,被告人梁刚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属非法行医。2004年3月9日,警方将涉嫌犯罪的梁刚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由于使用了对位听神经有毒性损害的药物,导致双耳重度感音性耳聋,其听力损害程度已构成重伤,属六级伤残。 据此,公诉机关向法院起诉指控梁刚犯非法行医罪。怀集县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梁刚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梁刚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 (刘圣清 卢玉超) 《华南新闻》 (2004年11月22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