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盛行换房度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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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5:11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换房度假在英、美已有近50年历史。近年来开始在欧洲中产阶级家庭和同事间流行,尤其是居住在海边或旅游胜地的家庭。交换住房度假的内容,也已从住房扩展到汽车和宠物。许多中介网站应运而生,网站有免费的,也有的要付25到100欧元会费。 为避免换房度假发生意外影响关系,避免使愉快的假期变成痛苦的记忆,双方都很重视保险和法律问题。度假者作为对方房产守护人,要负责房子清洁、收取信件报刊、浇花、剪草、喂鸟等,不能滥用对方电话。这意味着,双方仅相互信任是不够的,还要签合同,尤其对关系不太熟的人更需要考虑周详。 目前欧洲人的普遍做法是,找到换房度假对象后,起草交换使用对方房产的书面合同,明确义务和权利,包括可使用的电器清单和使用范围,每日家务,损坏赔偿细则,明确对方保险公司赔偿意外损失后免予追究暂住者责任。度假前要事先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并把交换住房合同复印件交保险公司确认。 根据欧洲法律,换房度假不是出租住房,而属于出借,因为双方不涉及资金。这就使一些意外事故和损失不能得到法律保障和获得索赔。国外度假期间的事故,尤其新居住者造成的事故,通常住房保险无法保障。即使给予赔偿,保险公司也会追究事故的“第三者”责任。 为避免这种纠纷,住户投保时要求保险公司对暂住的第三者不予追究,除非涉及诈骗、造假等刑事罪。这样,住房保险价格会增加。因此,换房度假者一般都注意条件对等,汽车保险也更加周全。网络便利和欧洲人保险意识提高,使换房度假更有保障,前景广阔。 摘自《光明日报》 梁晓华 文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1月22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