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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发放时间别“一刀切”(来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5:45 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基层金融工作者,在调研时发现:目前一些农村信用社为了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党政机关关于放贷支农的考核指标,也是为了工作方便,在小额信用贷款发放过程中,无论是生产费用贷款,还是其他用途的贷款,在放贷期限上都搞集中制、“一刀切”,将贷款期限锁定在1年之内,一般不跨年度放贷。

  但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对贷款的需要往往不一定总在“年头年尾”:春冬两季播种,一年四季购买农资……农民每逢遇到一些困难和增收的机遇时,都急需小额信贷支持,而此时已经过了金融部门的“放贷时间”,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好机会溜走。农民们希望这个问题能得到有关部门尤其是农信社的高度关注。

  人民银行隆回县支行 罗宏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22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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