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技术研发不能单靠企业(各抒己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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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白天亮 前不久,一些钢铁生产企业老总谈到,我国钢产量已居世界第一,今后关键是提高技术含量。但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某些关键的技术,例如新品种的开发、新流程的推广,属于共性技术。如果单靠某个企业来做,可能面临资金不足、信息不全的难题。倘若由三五个企业共同投资完成,过后利益又不易分割,而且可能会使整个行业内的企业受益。因此,所有的企业都明白其重要性,但谁来牵头完成这个任务、如何组织,企业却很茫然。 企业是经济实体,追求利润是第一位的。如果一项技术,自己投入了资金,最后却因为被别的企业分享而不能保证自己的收益,或者别的企业做了,自己也能以较小的付出甚至不付出而获得的话,那么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观望、等待,坐享其成,而不是主动投入。企业这么做无可厚非。因此,对于这种外部性强的技术,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具体的企业身上,也不能单靠企业自我协调、自发组织。这时候就少不了政府的推动。 政府不是市场主体,不能把市场经济当中的产业技术创新都包起来。但是对于一些重要技术标准,会对整个经济发展带来好处的共性技术,应区分出来哪些应该是国家行为,哪些应该是企业行为,然后相对应地找出符合各自特点的管理方式和解决办法。特别是某些会对许多行业产生积极作用的基础技术,关系到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精尖新技术,以及会给全社会带来益处的清洁工艺、节能技术等,政府更应出台政策,重点鼓励,积极支持。我国的3G标准,如今已在国际上颇有名气,为不少国内通信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如果当初离开了政府的投入以及组织协调,恐怕很难发展起来。 当然,政府在其中只是发挥引导和组织的作用,具体的工作还要靠企业和科研机构。但政府可以制定规则,让企业在效益的驱动下主动承担科研任务。例如通过国家和行业成立有关投资基金的方式,以竞标方式开发共性技术,解决资金难题。通过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股权激励机制等,使企业未来收益得以合理分配。对于某些重大共性技术,如果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私人投资不合算的话,政府还可以进行适当投资,以弥补私人投资的不足。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22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