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对高耗能企业试行差别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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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9:03 新华网 |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环保局获悉,贵州省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中率先实行差别电价,第一批59家淘汰类企业已经开始执行。在这些企业中,已停止供电的不得重新供电;尚未停止供电的,试行差别电价,其生产用电价格在黔价格[2004]200号规定的基础上再提高每千瓦时0.05元。 对未列入第一批淘汰类名单的企业,由省物价局、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等部门认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按所认定企业类型执行对应的差别电价。省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以上6个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清洁生产。作者:贾华(来源:贵州都市报) |